發改委36號令《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未提及施工機具要求,有些朋友解讀為:以后申請資質,不需要采購設備機具了?
對于這種認識,我來談談個人的看法!
相關文件鏈接:
《浙江能源監管辦關于證明材料取消后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核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2020)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2017版)
《國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4號》(2020)
關于印發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表等格式文本的通知(2020)
浙江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浙江省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流程規范》等文件的通知 (2020)
浙江能源監管辦關于開展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試點事后核查工作的通知(2020)
首先來看看,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對于《關于取消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相關證明材料的公告》的相關說明:
文章來源: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
企業可采用告知承諾方式進行許可事項申辦,不再要求提供 21 項證明材料,但企業必須具備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申請條件。對于具備條件的有關證明事項我辦將采取網絡核驗、部門間信息共享、內部核查等方式審查。同時也加強了后期監管機制,約束企業規范申資,避免提供虛假申請材料。
取消的21項證明資料:
針對設備機具部分劃重點抄錄如下:
在全面取消所有許可證明材料的基礎上,進一步免除填寫申請表中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中的主要設備及機具清單";對于采用前審后批方式進行許可事項申辦的企業,但企業必須具備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申請條件。
取消的21項證明材料中,"財務狀況審計報告和對營運資金狀況的說明"直接取消,將采取網絡核驗、部門間信息共享、內部核查等方式審查。
企業通過我辦許可管理系統,進行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有關事項申報(前審后批方式)時,應統一使用我辦制定的《告知承諾書》(詳見附件2、3、4、5、6)并在系統內提交,無需上傳取消的證明材料和申請表。
我辦將對采用前審后批方式的許可企業采用分類監管措施。執行"雙隨機、一公開"要求。被抽中開展證后核查的企業應在規定時限內書面提交加蓋公章的滿足許可要求和承諾事項的相關材料。
那么,以后申請資質,還需要采購設備機具了嗎?
書面承諾不是表面形式
取證前,雖明確說明無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設備清單,但也試行書面承諾制。其文中也提到申資相適應的條件、資產、設備、經營場地、專職人員配置等要求。書面承諾不是表面形式,還需面對取證后的核查制度。
取消證明材料不代表不需要相關資質及機具設備
證后不管是面對監管機構核查還是進行各電壓等級的承裝、承修、承試施工作業,機具設備始終是少不了的。與其面對突然其來的核查驚慌失措,不如早做準備。
加強證后監管制度及懲戒力度
取證后,同樣明文規定,一旦被監管機構抽中,抽中企業需在規定時間內加蓋公章的滿足許可要求和承諾事項的相關材料。結合之前許可承諾書,這份無非是一份雙重承諾文件。如果您企業需要提供此文件,這說明您的企業已經被監管機構抽中了。此時您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就企業實際情況進行資料提交。
此后,監管機構會進行現場核查,一旦核查出現存在問題,那么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受到相應的懲戒。
當然,也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會被抽查到(失信企業除外)。提醒各申資企業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一旦被查,影響的是企業整體的信譽對以后的經營或多或少都有不小的影響。
設備租賃的方式解決一時之需
建議申資企業可以通過設備租賃的方式應對突發事件。不過適用于部分企業,如果您企業取證后需要經常進行各類承裝、承修、承試工程服務,那么明顯還是一次性采購全套的設備比較劃算。
“承裝(修、試)一站式服務”
通過以上幾點的分析,您對此次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新政應該有了新的認識。如果您還有別的疑問,歡迎致電:0871-89935600。
杭州高電科技有限公司是國內專業的高壓電氣試驗設備綜合供應商,試驗設備涵蓋開關設備、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電機、套管、絕緣子、電纜、電容器、油、SF6氣體、避雷器、母線、二次回路、線路、接地等輸變電設備檢測領域。公司長期服務于國家電網、軌道交通,能源化工等輸變電運行、電廠、電建、實驗室,大型用電單位及高壓電器設備制造廠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150《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及國家能源局監管辦關于《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條件》、各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施工機具設備標準》,杭州高電提供承試一站式服務:設備供應│設備租賃│儀器維保│代辦送檢│資質申辦│實操培訓│工程服務。
THE END